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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贤德学生公寓九、十栋被评定为“湖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

发表时间:2006-12-26 点击次数:

    接省教育厅湘教通[2006]295号通知,我院贤德学生公寓九、十栋被评定为“湖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在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各系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高校学生公寓标准化指标体系进行了认真自评,查漏补缺,逐项落实,并于11月20日迎接了省教育厅专家对我院贤德学生公寓九、十栋的检查评估。通过此次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我院学生公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我院学生公寓实施的一站式人性化服务工作得到了教育厅的高度评价。
    今年我省共有中南大学等25所高校的31栋学生公寓进行了申报。11月下旬,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集中评议,评定了包括我院贤德学生公寓九、十栋等在内的21栋学生公寓为“湖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