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Version|无障碍浏览

综合新闻+

综合新闻

人民日报发表我校王明高老师署名文章

发表时间:2010-06-04 点击次数:

     

    2010年6月2日,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我校王明高老师题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署名文章。

    王明高认为,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到阳光决策、阳光行政、阳光监督,推动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地处于阳光之下,是避免权力运行失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治本之策。

  阳光决策,就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让人民群众的意愿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实现阳光决策,首先是健全民主集中制。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由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一言堂”,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其次是扩大人民群众的决策参与度。按照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三是完善决策程序。逐步健全决策协商、决策咨询、集体决策、决策批准、决策监督、决策问责等程序,增加体现民主公开要求的决策环节,强化体现民主公开要求的决策措施,落实体现民主公开要求的决策制度。

    阳光行政,就是采取适当方式向人民群众公开执行权力的主体、内容、程序、规则和结果等信息,实行开门行政。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前提。权力执行的过程包含诸多环节和大量信息。如果不把这些环节和信息向人民群众公开或者公开程度不够,不仅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会成为空话,而且也极易为某些人搞暗箱操作提供便利。因此,实行阳光行政,必须让权力执行的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阳光监督,就是对权力的监督要全面、及时、有效。应当看到,客观形势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权力监督的主体、客体、内外关系等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这就要求监督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突出科学性,增强实效性。应继续完善党内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国家专门机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特别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授予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消极腐败行为,确保权力正当授予、规范运行。

       又讯,2010年5月29日,人民日报《品书札记》栏目以《直面现实的理性思考》为题,专题推介王明高老师的重要反腐观点:“未来10年,在我们党正处在历史上最兴旺发达的时候惩治腐败顽症,将是最佳的手术期,应该采取以家庭财产申报制为代表的反腐败制度”。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