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莅临我校讲学
发表时间:2010-12-10 点击次数:
12月8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江必新教授莅临我校做题为“中国治道、模式与路径选择”的学术报告。我校副校长王明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简龙湘主任、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校学工处、法学院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在二办公楼301会议室举行,由法学院院长杨峥嵘主持。
报告会上,江教授深刻分析和解答了国家“要不要法治的问题”,他结合中国国情和国外法治发展,谈古论今,通过分析经典案例,从不同维度详细阐述了七组中国法治模式和实现法治的路径,并提出了“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协调”、“自由主义与平等主义模式的整合”、“既要坚持实体规则模式,又要强化诚信规则”等观点和建议。江教授指出,中国的法制路径应当是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一条能让全民普遍参与的特色道路。
报告会最后,江教授与现场师生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交流,对许多关于法律的热点和学术难点,做了详细解答。(范永发 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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