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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工商大学关于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9-17 点击次数:

为做好湖南工商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根据《湖南工商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上级推免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全校推免招生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全校推免生招收工作,统一制定并公布学校推免招生工作办法、招生专业目录等,对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招收工作事宜进行指导、审核和监督。纪委负责对推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普通全日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各招生学院招收推免研究生相关通知。

5.申请直博生的学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6.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招生专业

直博生: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可接收推免生。该学科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晓红教授领衔,欢迎大家报考!

硕士生:除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4旅游管理外,我校其他硕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

具体推免生招生专业以之后公布的2026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学校招收推免硕士生比例控制在全日制招生计划的50%以内,全日制专业保留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研究生报名考试需要有工作经验的全日制专业除外)。

五、申请流程

1.系统注册

待9月18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支付。

2.填报志愿

9月22日9:00起,推免生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复试通知

9月23日9:00起,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待录取通知

9月25日9:00起,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本科生院或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湖南工商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4.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附件2),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模板见附件3);

5.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6.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

7.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8.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具体提交的时间和方式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七、复试及录取

1.复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或其他形式。复试时间、内容、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后学院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再报研究生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生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或研究生院,学院和研究生院3天内作出答复。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需重新公示7日无异议后再报研究生院。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

3.学校将在“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4.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

八、其他事项

1.已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4.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等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我校推免生招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6.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湖南工商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 湖南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x

附件3 湖南工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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